師主篇 卷一 第24章
審判之嚴和罪過之罰
在一總的事上,你該顧到它們的結局,並且要顧到你在嚴厲的法官前將怎樣受審;因為什麼也瞞不過天主,祂也不受賄賂,也不聽你推辭的話,或善或惡,全按公義 判斷。哎!愚蒙的罪人!你有時在發怒的人面前,還嚇得發抖,在全知的天主台前,你將怎樣應付呢?你為什麼不預防審判的日期呢?到了那一天,任何人也不能替 別人答辯,也不能保護別人,各人管各人的罪惡,已夠管的了。

聖路加福音 16 : 1-8
不忠信的管家
耶穌又對門徒們說:「曾有一個富翁,他有一個管家;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人揮霍了主人的財物。主人便把他叫來,向他說: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?把你管理家 務的賬目交出來,因為你不能再作管家了。那管家自言自語道:主人要撤去我管家的職務,我可做什麼呢?掘地罷,我沒有氣力;討飯罷,我又害羞。我知道我要做 什麼,好叫人們,在我被撤去管家職務之後,收留我在他們家中。

於是,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,給第一個說:你欠我主人多少?那人說:一百桶油。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賬單,坐下快寫作五十。隨後,又給另一個說:你欠多少?那人說:一百石麥子。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賬單,寫作八十。」

主人遂稱讚這個不義的管家,辦事精明:這些今世之子應付自己的世代,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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